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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yu 2008-5-11 00:22

为了科学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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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了科学的尊严[/b]
[size=10pt][size=6][font=黑体][color=#008000]为了科学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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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http://www.oursci.org/image/author.gif[/img][/font][/size] 未名

[color=#4682b4]  近些年来,科学领域中有相当多的的违规行为被公诸于众。这看似破坏了科学在公众中形象,但实际上,清洁科学共同体自身对于维护科学的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我国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更是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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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年初以来,东南大学校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顾冠群涉嫌剽窃一事备受大家关注。大家都知道,小人物(譬如说北京大学的王铭铭)犯错是很容易被逮住的,但大人物出了漏子则有可能会被捂住。即使因为计算机网络的普及导致无法捂住,那也可能被设法掩饰过去。果不其然,2003年2月27日,东南大学校方通过《南京现代快报》宣称,虽然是剽窃的论文的署名作者之一,顾冠群本人对此文“完全不知情”,所以只需要“负一个指导不力的责任”,或者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只需要负“管教学生不严的责任”。

  果真只需负这种轻描淡写、若有若无的责任?笔者对此心存疑虑。2月28日,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倾听完邹承鲁院士的演讲后,疑虑更是加深了。

  [b]邹承鲁院士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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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13:50,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虽然离演讲正式开始还有40分钟,“阶一(5)”教室里就已经人满为患,共约180个座位的教室已经挤进了约220名学生。有些人从隔壁教室中搬来了凳子,有些人则干脆站着。学生处作组织工作的老师劝大家去楼上的719多媒体教室,说在那个分场可以看到演讲的现场直播,但大家都不愿意离开,都希望能尽早亲眼目睹著名生物化学家、科研反腐老斗士邹承鲁先生的风采。

  14:30分,邹承鲁先生从讲台旁边的侧门准时出现,台下立即掌声雷动。毕竟已经80高龄了,邹先生的长眉都已雪白,步履也有些蹒跚。但一坐到讲台前,面对中科院研究生院满满一教室的青年面孔,他立即容光焕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20年前在此任教的时代。不过,和以前不一样,今天他要传授给大家的不是分子生物学知识或者具体的科学研究方法,而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在科学工作应该遵守的基本规范。

  他从科学工作中违规行为讲起,认为它们至少有以下七类:伪造学历或工作经历;抹煞前人成果,自我夸张宣传;伪造或篡改原始实验数据;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稿两投甚至多投;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为商业广告作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b]论文署名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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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自己并无贡献的论文上署名”这一条非常适应于分析顾冠群事件的最新进展。兹将邹先生的相关论述记载如下:

  对一篇科学研究论文署名的主要目的在于作者对论文中所报道的结果和论点负责。多个作者署名的,只有对这篇科学研究论文从选题、设计、具体实验,一直到从中得到必要的结论和总结的全过程都有所了解,并确实对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具体环节作出重要贡献,能为论文整体或其中某一重要部分负责的,才能当之无愧的在论文上署名作为作者之一。

  不负责而署名,这是典型的不劳而获,当然是不道德的。不仅如此,这样做对署名者本人也常常不利。现在不是有个术语叫“搭车”么?专门描述没有贡献却在论文中署名的行为:我们俩是哥们,这次你搭我的车,下次我搭你的车,结果我们两人的文章都多一些。但车有时候是会出车祸的,出了车祸后,搭车的人也跟着要倒霉。我举一个例子。前一阵,美国洛克菲勒大学校长、诺贝尔奖得主Baltimore所署名的一篇文章被揭发伪造数据。这个实验是他同事做的,但他的名字也被署到了论文上面。结果,多位资深教授联名写信给学校董事长,说:弄虚作假的作者在做我们的校长,我们要集体辞职了。 董事长没办法,只好劝Baltimore自己辞了职。后来经过严格的调查,伪造数据之事他确实不知情。但谁叫他去搭车呢?所以,搭车前必须想清楚,出了车祸自己能不能负这个责?

  还有小人物为了使论文发表容易一点,拉大旗做虎皮,找一个大人物一道在论文上署名,姑且称之为“虎皮”署名。这样做在我们国内可能确实有利于文章的发表,但对国外高水平刊物没什么用,因为他们审稿非常严格。从另一方面说,被找的大人物尤其得注意,可别搭上了一辆会闯车祸的车哦。就像喝了酒的司机拉你去搭车,你可得小心一点!

  不得其本人同意,就把某某人的名字署到文章之中,这也是不允许的。国外要求,原则上每个署名人都得在论文上签字。我们也应该如此。

  但在国外也有这个情况,一篇文章发表之后,作者之一写信说,这篇文章在发表之前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请你把我的名字撤掉。杂志编辑只能遵从。

  在处理科学界的腐败事件方面,小人物被逮了出来,但更为知名的人物则被捂住,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毛病。在这种事情上,应该是人人平等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嘛。美国科学界对知名科学家,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同样不讲情面、大胆揭发问题的做法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b]规范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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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邹承鲁先生在大约一年前就做过同样内容的演讲,并且许多媒体都谈到过部分相关内容,以至于可以将他所总结出来的这些违规行为的反面称之为科学工作规范。但对于分析当前的顾冠群事件,它们真是称心应手,简直就像量体裁衣而作。

  首先,东南大学校方通过《南京现代快报》而做的解释太过牵强,并不能在公众面前确实澄清下述问题中的任何一个:事先顾冠群知不知道自己署了名的论文是剽窃的?如果只是搭车,他的搭车行为究竟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所以,还需要大量的调查取证。当然调查人不能是他自己,或者他的手下。甚至只要他还在任校长,这个事实本身就必然会阻碍知情人说出真相。在确定独立的调查人员方面,我们得向美国人学。

  其次,就算他真的只是搭车,甚至被动搭车,但既然在事发之前他没有申明自己不对该文负责,他所应该承担的就绝对不是简单的管教不严之责。因为车祸毕竟已经发生,他的搭车行为毕竟已经被揭发。在严肃处理搭车行为方面,我们也应该借鉴美国人的做法。

  13亿人口的国家,偌大的科学共同体,有人违规并没有什么了不起。重要的是必须对违规者进行了严肃处理,不管他多么有名、多么有影响。为了我国科学界的尊严,在处理有影响的违规者方面,我们依然要借鉴美国人的做法[/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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