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泊苑's Archiver

刀刀 发表于 2007-8-8 18:49

申请转正

根据“斑竹申请原则以及相关步骤
4、新版主上任后的1周为实习期,在此阶段由管理员和相关版主考察是否胜任斑竹职务:此期间涉及违反版主管理条例或没能力管理所申请的板块者,管理员可撤消任命;实习期满可以胜任的,斑竹继续行使其权利,管理员将在本版固顶贴中转正。 ”申请转正,请管理员批准!

yyj 发表于 2007-8-8 19:44

经考察,同意转正
:3D_20

刀刀 发表于 2007-8-8 20:22

谢谢!:3D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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